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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爱好者,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长期关心和研究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体制改革等问题。曾任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现任国家行政学院信息技术部主任。

我们将为市场主体竞争力的丧失付出沉重代价

分类:财经
2009-09-28 07:52 阅读(?)评论(0)
 

我们将为市场主体竞争力的丧失付出沉重代价

 

929,国务院下发了由工信部组织起草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29条)。就在同时,各大新闻媒体报道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雷人”之语,黄主席对于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出现“国进民退”现象,警告相关方将为此“付出沉重代价”。两条消息透出的实是同一信息:市场微观主体患病了!

(一)  民营经济成长已经乏力

民营经济是私营企业、工商个体户、外商企业、乡镇企业的简称。由于乡镇集体企业随着股份化改革改制,所有权虚置问题基本解决,所以,民营企业也可从产权意义上理解,就是区别于所有权虚置的公有制企业、所有权主体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单元,在这种经济形态里,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实现了捆绑,经营者承担着的完全的风险和收益。无疑,民营经济,或者是说非公有制经济单元,是最具激励能力、最终有竞争优势、最适宜市场经济的经济单元。目前,民营经济为国家贡献60%GDP,提供70%以上的就业人口,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领头羊、技术创新的生力军、社会稳定的“定海神针”。然而,在中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重大作用、代表我国经济发展方向、体现我国市场经济活力和发展动力确的民营经济,其自身发展已显颓势。我们以私营企业为例:2003-2008年其户数增长率逐步减少,分别为24.6%-22.4%-17.3%-15.3%-10.8%-9.0%5年下降15.6个百分点;企业注册资金增长率,分别为42.3%-35.7%-28%-24%-23.6%-25%5年减少17.3个百分点;2005-2008从业人员增长率分别为11.7%-9.5%-8.5%-7.3%3年减少了4.4个百分点;进出口增长率分别为49.5%-46.5%-42.7%-31,3%3年减少18.2个百分点;出口增长率分别为62.1%-52.2%-45%-31.7%3年下降了30.4个百分点。

(二)  民营经济成长日渐颓势为制度环境所致

对于民营经济发展缺少积极制度环境问题,中央政府早有觉察,20052月国务院发布了千呼万唤终出炉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这是新中国第一份以中央政府名义发布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文件。然而,不出所料,这个缺少新意、并无重大实质可操作举措的“36条”,根本没有扭转民营经济乏力势头,上述一系列数据就是最充分说明。例如,对民营经济的歧视问题并没有解决,对这个私有制经济形式担心仍然存在,行业准入上同等待遇并没有获得,很多“关键”“重要”领域仍然将民企拒之门外;“竭泽而渔”的财税政策,相对于过多的“抽血”,对民企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则相形见绌、于事无补,有利于中小企业健康成长的政务环境远待完善,公务员一等公民、私营企业主二等公民的社会价值趋向依然存在。特别是促进私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金融制度环境尚未建立。2008年、今年12月份,私营企业及个体短期贷款占全部短期贷款的比例分别为3.37%3.26%3.25%,今年2月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短期贷款总和只有14千多亿,占全部13万多亿总短期贷款比例只为11%.。一个创造了60%以上GDP、吸纳70%以上就业人口的领域,只获得11%的贷款份额,这种金融制度究竟是为谁设置的?无疑,国务院于今年9月再出“29条”就在情理之中了。工信部长李毅中在第一时间对“29条”进行了“解读”,指出这部文件的出台是中国应对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重要内容,不仅政策含金量高,而且传递了重要信号:中央政府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和动员民间资本投入到经济建设中来。如果认真研读这个“29条”,担心和失望情绪难免再上心头,原则性内容太多,可操作内容太少,更难寻突破性举措施。舆论对“29条”已经质疑其“含金量”,担心最终真有可能为李部长所言:仅仅传递了中央重视中小企业信号!

(三)“国进民退”确实不是空穴来风

国有企业产权上的根本缺陷是所有权主体缺位、所有权虚置,拥有最终收益权的所有权主体没有控制权,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被拆分给了两个主体,经营者对其经营后果不承担最终风险、享有最后收益。对于这种产权结构的弊端,理论界早已有了结论,正是基于这样的理性认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实施了抓大放小、国退民进的战略,极少数关系国家政治和经济安全的国有企业,首先追求的是政治效益、宏观效益,必须保持国有独资性质,对于国民经济安全关系重大、可以参与市场化竞争的国企,则需要采取股份制,有的可以引进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绝大部分的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小型国有企业,则采取国退民进进行改制,全部推向市场。可是,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出现两种错误倾向,一是股份制改革注重形式,国有企业自身互相参股,有的甚至一家拥有完整产权的投资主体都没有进入,股东多元化了,所有权主体虚置问题没有解决,企业缺少激励、剩余索取和控制权分离问题依然如故;二是注重规模扩张,竞相进入世界500强,追求资产规模而忽视资产质量和效益,于是发生大鱼吃小鱼的情况。与此同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这一职能机构,也依次在各省市政府、各地区级政府组建完毕,有庙就得有和尚,有和尚就得要干活,这就使得本来应该被“消灭”的中小国有企业被保留下来,上行下效,多少本来该被“消灭”的中小型国企反而得到扩张,有的甚至成为政府账外小金库、腐败的“巢穴”。2000-20055年里,国有企业税收年增长率为6.8%,而内资民营企业增长27.5%,私营企业增长45.3%20060708国有企业分别增长7.7%18.0%5.1%,而内资民营企业分别增长27%38.9%12.5%,私营企业分别增长28.6%36.1%23.1%。我们很难想象,得到政府充分关爱、金融机构鼎力支持的国企业,会交出这样的答卷。

企业竞争力是国家竞争力的基础,在世界一体化的地球村里,如果没有若干国际级的民企,单靠政府行政动员机制产生的国企,无论你如何兼并和扩张,最终还是要败下阵来的,我们将难有一席之地。我们一直在强调要变规模扩张型、资源消耗型、粗放发展型,为集约型、创新型、内涵式,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然而,这种发展方式决不是靠政府行政命令能够实现的,也决不可能由政府行政命令指导下的国有企业来实现,这种注重内功、注重内涵、注重效益的发展方式,只有在疾风暴雨的市场环境中才能煅造成功,激烈市场竞争中靠自己力量、而不是背后的政府力量成长起来的市场主体,才最具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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