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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爱好者,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长期关心和研究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体制改革等问题。曾任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现任国家行政学院信息技术部主任。

“房市新政”效果初步显现

分类:房地产
2010-06-04 08:16 阅读(?)评论(0)

   

“房市新政”效果初步显现

417,国务院出台了非常严厉的《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即国发[2010]10号文,从实行差别化的房贷政策、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等多方面入手,打击投机需求、增大供给。“新政”出台后,各地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陆续推出了一些执行细则。最近房市呈现一些新的情况,总体看,社会各界对“新政”效果还持观望态度,目前难下结论。事实上,“新政”推出虽然只有50天,总体行情应该能够把握,房市如何走势基本清楚,实际上已经达到了预期效果。

第一,抑制投机需求已经见效。

房价何以暴涨,根本原因是供需矛盾突出,需求远远大于供给。10号文要解决的最大问题是通过抑制不合理需求,把需求总量减下来,从而达到平抑房价的目的。现在看,抑制投机需求的目的,已经基本达到。根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5月份,北京商品住宅期房签约月环比下降62.8%,现房商品住宅签约环比下降64.2%;广州一手住宅交易46.4万平方米,环比下降30.6%,成交4169套,下降28.7%,在售469个楼盘,将近一半零成交;上海新房累计成交30万平方米,环比下降70%。虽然下降原因中有持币待购的观望因素,投机需求被基本抑制应该是事实。

第二,“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目的已经达到。

相关资料显示,上海市5月份成交新房米均价格为22338元,与4月份相比下降了2.6%;北京5月份最后一周商品住宅成交米均价格19413元,与前一周环比下降2.13%。而今年1月份北京商品房价格与去年1月份相比上涨了80%左右,今年3月份第四周的新房价格与1月份价格相比,上涨了35%左右。暴涨势头不但被扼制住,还有所回调。显然,国10号文的“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目的已经达到。社会大众不满意是房价太高,盼望深度回调、甚至暴跌,然而“深度回调”不是国10文的主旨,这个要求已经超出国10号文目的范围。

第三,房市后续行情事实也已经明朗。

既然国10号文目的在于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而目前已经见效,我们有理由认为,房势走向不会与已经出现的效果差别太大。目前,投机需求得到遏制,自住性需求群体中的部分人持币观望,因此存在两个变量,一是先期投机需求压在手中的“存货”等待出手,另一方面自住性需求者持币待购,两者平衡后,市场供需行情不会发生太大变化。随着投机客后续抛售手中积压,市场供应会适当增加,可能造成房价回调力度比目前大一些,但由于需求刚性存在,长期看房市不缺“接盘手”,房价深度回调的可能性比较小,发生暴跌的概率几乎为零。在现有价位上将有所回调,这应该是房市今年的后续行情。

第四,房价继续上扬是大趋势。

讲房价大趋势会继续上扬,确实有悖大众期盼,然而,事实就将如此。一是城市化正在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城镇人口进入快速扩张期;二是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势头不会发生变化,随着收入分配政策向居民倾斜调整,人民群众收入水平也进入较高增长期;三是我国土地资源宝贵、约束性强,商品房供应小于需求的状况很难得到缓解,这就决定房价还要涨,尤其是一线城市、中心城市。同时,房地产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的事实也不会发生变化,为了确保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各级政府还需要房地产,房价暴跌、房市萧条,影响经济发展全局,甚至于给经济带来灾难,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不会坐视房价暴跌。房价如果真的暴跌了,其后果将远远超出经济领域。

年内看,房价将在当前价位上有所回调,但长远看,房价会逐步并轨到与人民群众收入相一致的水平上,既不暴跌,也不暴涨,这才是社会大众能够接受的目标,也是中央政府的调控应该实现的目标。

  

  最后修改于 2010-06-07 07:49    阅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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