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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爱好者,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长期关心和研究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体制改革等问题。曾任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现任国家行政学院信息技术部主任。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怜悯之心

2007-12-17 11:29 阅读(?)评论(0)

    今天一上班听到的两条消息,多少都让我有些揪心、寒心。

    一条是说昨天“北京崇文区回迁户选号逾千人排队 7人被挤伤”消息说上午10时,崇文区前门地区部分居民定向安置房(弘善家园经济适用房)开始选号。为早些拿到“选房号”,上千居民扎堆排队,拥挤中不少人倒地,7名伤者被送医院。

    二条是说昨天下午3时43分有64名农民工到市政府集体上访,反映富贵园工程拖欠他们工资事。

    我对前门地区情况是熟悉的。据报纸报道说,北京三环之内的房屋价格,均价已经超过15000千元。而紧临天安门广场边上前门地区的老百姓,人均住房面积不足5平方米的家庭占80%以上,房屋内没有煤气、没有暖气、没有私家厕所,这些房屋大都危旧,很多都是简易房,甚至是棚户房,即使如此,这些房屋中的绝大多数产权还是属于公家的。在拆迁调查过程中发现,拆1000户都很难拆出一个科长家庭。他们都是低收入家庭,凭他们家收入水平,什么时候能够依靠自己力量买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啊?崇文区这次行动就是要落实执政为民理念,让居者有其屋。区里在紧临东二环弘善地区划出一块地建经济适用房,前门地区老百姓,可以以现有面积的1.25倍无偿领到新房,同时多出面积均价按照4900卖出,大多数家庭都可以拥有属于自己产权的不小于50平方米的住房。昨天老百姓是排队领号,优先领号可以优先选房,大家拥挤,可以理解啊。只是我们组织工作考虑得应当更细致一些,把好事办好。

    富贵园工程项目,开发商是赚了大钱的。工程做得不错,又赶上这几年北京房价涨得很厉害,所以收益相当可观。年底了,农民工要回家过年了,给工资是应当的事。他们很辛苦,为项目保质保期完工是做了奉献的,开发主体、项目主体、农民工都是工程的参与者,是分工不同的团体成员,他们的利益应当得到保护,他们和项目主体、开发商应当是利益共同体,如果亏了他们,良心应当受到责备。无论是中间哪个环节出错,开发商都有责任帮助解决,包工头的问题,总有管包工头的人吧,项目经理的问题,总有管项目经理的人吧。

    我们正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最大的工作着力点应当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越是弱势群体越处于无助状态,越需要爱心,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社会大众,都要伸出仁爱之手,只有我们弱势群体有人关心了,社会才能够共享和谐,才能够真正和谐。

    我们仍然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各市场主体法制意识有待强化,利益获取机制都还不完善。一方面因为市场竞争意识导致自利同时,务必不能让社会丧失了良知,要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利益观、道德观,如果说经济上去了,而社会道德丧失了,这个社会、这个制度仍然是失败的,也注定不会长久的;另一方面是政府的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市场规则制度出来了,市场主体不执行怎么办?政府还得出来管啊,处于弱势状态的利益主体谁来保护他们啊。

    每一个社会大众都要有怜悯之心,都要有同情之一,都要献出爱心,这是软实力,这是和谐社会垫底的东西,不可丧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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