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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爱好者,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长期关心和研究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体制改革等问题。曾任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主任,现任国家行政学院信息技术部主任。

央企成“地王”暴露国企改革不到位

分类:财经
2010-03-18 07:14 阅读(?)评论(0)

 

央企成“地王”暴露国企改革不到位

 

暴涨的房价成为“两会”主要声讨焦点,这其中央企“地王”现象尤为被争议。然而,314人代会刚一结束,再暴央企拿地新闻,“地王”易主,新“地王”纪录诞生。

315,北京土地市场出让六宗地块。上午,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大望京环境整治土地储备项目1号地,经过84轮竞拍,万科、保利、首开、中粮、中维等国企被同伴击败,远洋地产旗下的北京远豪置业以40.8亿竞拍成功,折合楼面地价每平方米27529元,成为虎年北京土地市场首个“地王”。随后,在大兴亦庄住宅及商业项目(X1-1B)地块拍卖中,中信地产最终击败中国烟草、保利、金融街等“王牌”国企,经过64轮竞拍,以52.4亿元获得该项目开发权。下午,世博宏业、保利、绿地、兴泰到场竞拍,经过世博宏业与绿地58轮竞拍,中国兵器集团所属的世博宏业笑到最后,以17.6亿元拿下海淀区东升乡居住、商业项目地块。除去还建酒店、公租房等,该地块楼面地价为米均29913元,上午大望京1号地块楼面价的纪录被刷新。还有3宗较小地块,合计成交额为12.6亿,与前3宗相比,谁拿到开发权已经意义不大。

竞拍拿地,谁拿都是拿,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然而,为何走到最后的始终是国企、尤其是央企。对此,SOHO中国的潘石屹给央企伸出了大母子,就一个字“牛”!“牛”在有钱,“牛”在敢于出手,私企“不牛”,当然也在钱少、胆小!对此,我们有理由要问,央企“牛气”从何处来?

第一,央企“牛气”来自决策者不用承担决策风险

央企,无论是否股份制、是否上市,拥有拿地决策权的经营者,其权力不是财产所有人授予的,而是由代理人任命的,经营者向党负责。我们本有套严密的政治逻辑,政府代表人民、受人民之托行使所有权,党作为人民利益的代表者决定国有资产的经营者,从而国有企业经营者向党负责与向人民负责具有一致性。然而,这种依靠党性来约束和激励经营者的制度安排,并不能给人带来稳定的心理预期,与企业经营性质常发生矛盾,所以,才有市场化改革,才有国退民进说法,才有国有企业股份制的改革要求。正是在这种体制下,国有企业经营风险最终承担人是全体国民而非国企经营者及其上级党组织,也正因为如此,国有企业经营者不承担最终决策风险,他才比如潘石屹那样的私营企业主更胆大。“再高的价格,我都敢拿!”谁敢与一个不承担经营风险的经营者“较劲”,竞拍场上如果真的被私企逼走,那真才叫天大的笑话!

第二,央企“牛气”来自“穷得就剩钱了”,钱来得太容易

据说,拿下东升地块的北京世博宏业地产,其大股东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去年11月底其对奥南地块的报价是该公司在业内首次亮相,成立当时间不久。此次出场的另一黑马为中国烟草旗下的中维地产,在大望京1号地块的争夺中,其成为远洋的主要对手。中国烟草总公司在去年9月才开始招聘地产版块相关业务人员,近日“低调”成立了地产运作平台中维地产,并提出了上市的目标。中维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双维投资公司、浙江烟草、云南中烟三家发起,注册资本金为30亿元。有哪一家私企能够有这般能耐,能够在这么短时间成立这么大规模公司、拿出这么大规模资金买地?国企凭什么能有这么多钱,靠自己按照市场规则挣来的吗?不是,是靠垄断地位获得垄断利润,是靠落实保增长政治任务而获得的银行贷款支持。一句话,是不公正的结果!

第三,央企“牛气”牛得丢掉了道德和政治责任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国有企业之所以能够获得垄断收益,之所以能够享受保增长的优惠贷款,关键在于国有企业承担着不同与私有企业的特殊任务,即为国家、为政府、为人民、为党分忧解难,不都是为了金钱利益。房价暴涨到千夫所指,高涨到国家经济发展面临被绑架风险,高涨到党中央、国务院骑虎难下,在这种情况下,最应该讲政治的央企,不是把精力用在经济发展转型上,用创新力培养上,用在国际市场上与欧美企业打拚上,反而拿着国家支持的钱、拿着通过垄断权力得到的钱,砸向房地产领域,哄抬地价,为已经白热化的北京房市推波助澜,给房市调整制造更新更大的困难,给民生保障带来更为沉重的负担。央企有失政治和道德责任!

央企成为“地王”,完全错位了,问题的根本出在国企产权制度安排。国企是国家的,实质是全国人民的,人民作为财产所有人拥有收益权并且承担最终风险,然而,企业控制权由国企经营团队掌握。这种产权安排最大特点是承担风险的人没有决策权,有决策权的人不承担风险,人民通过多级委托代理关系,通过党的组织部门选择和任命央企负责人。这种制度安排的必然结果,就是央企负责人向党组织负责,而不是对人民的财产风险负责,至少不是完全向财产风险负责,或者说肯定没有私有企业老板那样珍惜自己的财产,除非这个经营者是一个彻底的共产党人。不是自己的资产,收益分享和风险承担与决策权分属不同主体,企业经营者,随心所欲、拍脑袋决策就顺理成章了!

加强对央企领导人党性教育,建立一套考核央企领导人的规章制度,强化央企领导人的党性修养,这对于限制央企成“地王”的鲁莽行为会产生一定的作用。然而,依靠党性修养推动工作落实,对个别人可以、让每个人都如此做不到,一时可以、长期坚持做不到。央企不再成“地王”,惟有尊重规律,让那些履行特殊职能的企业保留国有身份,因而不准进入房地产领域;对于根本不用履行特殊职能的企业,进行股份化、民营化改造,让市场去选择经营者。国企改革,没有第三条道路,也不要指望有多少“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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